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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男方户口是新疆阿勒泰的 女方户口是江苏徐州的,结婚证是在徐州拿的,因感情不和女方现在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协议离,请问女方要怎么起诉呢?是不是要去新疆才能起诉?怎么走程序?
地区:江苏-徐州 分类: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6-10-27 13:09:43
提问者:ASK1477544983oum
 
罗艺允
罗艺允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13179841075
你好,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原告在起诉离婚时,有义务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被告去向的证明材料。如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被告原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对被宣告失踪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失踪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生效裁判文书。
回答时间: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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